公告日期:2024-09-20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3738 证券简称:伟邦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伟欣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423,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公告编号:2024-054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下称“原有效期”);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鉴于原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进展,经公司研究,拟将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顺延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的事项之外,本次发行上市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423,78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4
1.议案内容: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务,该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下称“原有效期”);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鉴于原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进展,经公司研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顺延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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