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公告编号:2024-062
证券代码:873738 证券简称:伟邦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潘伟欣、萧海
光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潘伟欣直接持有公司 8,178,700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1.8526%,萧海光直接持有公司 8,178,4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8518%,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3.7044%的股份。在此之前,双方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
动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现双方均愿意持续在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治理和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并进一步完善各方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的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署协议基本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潘伟欣、萧海光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同意对原《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的期限进行补充修订。
2、截至协议签署日,潘伟欣直接持有公司 8,178,7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8526% ,萧海光直接持有公司 8,178,4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518%。
公告编号:2024-062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各方一致同意,对《一致行动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四、一致行动的期限: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
修订后:
“四、一致行动的期限: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36 个月内。”
第二条 本补充协议为《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和修订,构成《一致行动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一致行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事项,按《一致行动协议》执行;《一致行动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事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执壹份,公司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现有的控制结构,降低股权分散可能导致的管理和控制风险,避免出现公司治理僵局的情形,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62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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