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代码:873738 证券简称:伟邦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3120024),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公司招股说明
书等文件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详见北交所网站链
接: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 发行 股 票 并 在 北 交 所 上 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具 体 详 见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8-06/1722948849_583869.pdf。
鉴于部分问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向北交所提交了延期
公告编号:2024-074
回复的申请。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三)中止审核
1、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
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即将过期。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向北交所提出中止本次审核的申请,北交所已于 12 月 29 日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2、鉴于本次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承接上市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暂停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 6 个月。2024 年 5 月 13 日,北交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中止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
(四)恢复审核
1、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向北交所提出了恢复审核的申请。2024 年 3 月 20 日,
北交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6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计机构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
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向北交
所提交了恢复上市审核的申请。截至目前,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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