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公告编号:2024-080
证券代码:873738 证券简称:伟邦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作出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伟欣先生、萧海光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
公告编号:2024-080
公司整体利益,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相关担保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粟、崔巍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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