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9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3745 证券简称:瑞风协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 1 月 18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东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收到独立董事孔晓燕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孔
晓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提名李 东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东方,男,1963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
法学博士、博士后。曾担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房地集团外部 董事、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董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 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等嫣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公告编号:2024-002
董事兼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内 控治理,未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聘任李东方先生为独立董事,经审阅上述人员的履历及相关资料,其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违反《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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