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7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3745 证券简称:瑞风协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票定向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瑞风协同: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本次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并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DF20230310003)。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落款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
的《关于同意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 函【2023】613 号)(以下简称“同意函”)。
二、公司终止本次发行的原因
公司上述股票定向发行相关公告发布后,尚未启动认购程序,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第 3.5.3 条规定:挂牌公司取 得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在 12 个月内完成缴款验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24-009
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第 7.3.3 条规定:挂牌公司在全国股转公 司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有效期截止日前未 完成缴款验资的,本次股票发行自动终止。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票定向发
行终止公告。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同意函有效期截止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本次发行符合前述自动终止的规定,已自动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终止,不涉及向认购对象退还认购款项事宜,不会对 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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