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3757 证券简称:汉和生物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经研究审议,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
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公告编号:2024-012
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
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委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蒙丽珍、黄在银、甘春芳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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