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1
关于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汉和生物”、 “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辅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 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兴业证券委派了由饶毅杰、郭飞腾、刘祖运、王东林、刘珈伶、夏金伟、 王颖、杨亚军、薛冬泽、罗嘉伟、丁祥泽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代表兴业证券负 责汉和生物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由饶毅杰担任 辅导小组组长。在本辅导期间,夏金伟不再担任辅导小组工作人员,工作交接已 顺利完成。
上述辅导人员中,饶毅杰、郭飞腾和刘祖运均为保荐代表人,满足辅导机构 指定参与辅导工作的人员中保荐代表人不得少于二人的要求。本项目辅导工作小 组成员均为兴业证券的正式从业人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 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兴业证券与汉和生物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的辅导备案登记确认。本期辅导
期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汉和生物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对接具
体的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对汉和生物的辅导,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工作主要围绕文件核查、沟通答疑、讨论等多种方式的学习、交流开展,本期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根据前期形成的整改方案,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持续跟踪辅导对象在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的整改情况,落实前期整改方案,对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并解决,使得公司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
2、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全体接受辅导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业务规则及适用指引,并结合立法初衷、监管意图等角度对接受辅导人员自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督促公司全体接受辅导人员及主要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不断加强辅导对象的会计基础工作。
3、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搜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信息,深入调查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指导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和有效执行,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4、持续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文件、监管动态、典型案例,以使辅导对象了解资本市场新变化和监管要求。
(四)证券辅导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了与汉和生物签署的《辅导协议》,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均得到了较好地执行,各项工作均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辅导工作小组依据汉和生物的实际情况和接受辅导人员的具体要求对辅导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和补充。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制度基本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执行情况良好,但仍有改善空间,仍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辅导小组针对辅导对象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运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关于接受辅导人员加强学习
通过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规范运作,接受辅导人员对于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鉴于上市公司对人员综合素质有更高要求,接受辅导人员仍需要持续进行更加全面、更加系统的学习,从而能灵活运用到工作中。辅导小组通过发送学习资料、督促自主学习等方式提高接受辅导人员的学习意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并督导发行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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