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3789 证券简称:腾茂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公告编号:2024-029
大会审议。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枝梅、卫晓丽、李文林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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