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3822 证券简称:富尔达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收到独立董事陈国根、陈再良先生递交
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收到董事李晔宁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收到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利国先生递交
的卸任公司董事的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602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6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 辞职原因
陈国根先生、陈再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李晔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
公告编号:2024-024
担任公司其它职务。陈利国先生因个人原因,卸任公司董事职务,卸任后继续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出新的董事就任前,陈国根先生、陈再良先生、陈利国先生、李晔宁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陈国根先生、陈再良先生、陈利国先生、李晔宁先生分别辞去董事职务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陈国根先生、陈再良先生、陈利国先生、李晔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董事会对陈国根先生、陈再良先生、陈利国先生、李晔宁先生在任职 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陈国根的《辞职报告》
陈再良的《辞职报告》
李晔宁的《辞职报告》
陈利国的《卸任公司董事的报告》
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