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3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3822 证券简称:富尔达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聂飞先生递交的辞职
报告,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29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工程部职员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陈利国先生递交的辞职
报告,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602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56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行政部职员职务。
(二) 辞职原因
聂飞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理职务。
陈利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4-035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聂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保障部工作,其离职后工作由相关人员 负责,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聂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 股,聂飞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利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其离职后工作由相关人员负责,不会 对公司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陈利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602 股,陈利国 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聂飞先生、陈利国先生分别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聂飞先生、陈利国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 司董事会对聂飞先生、陈利国先生在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利国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 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朱力克先生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同时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朱力克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81600808;电子邮箱:873822@cnfrd.cn
办公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瓯江路 1 号
三、备查文件
(一)聂飞先生的《辞职报告》。
(二)陈利国先生的《辞职报告》。
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5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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