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69
证券代码:873867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发行上市”),为了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本次发
行上市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证券市 场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并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
案,包括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新股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超额配售选择权、战略配售等;
2、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有关的一切所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
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有关文件,全权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监管机构和部门就本次发行上市所涉事项的反馈意见;
3、履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于获准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办理
工商登记以及一切其他有关股票发行的所需行动;
4、根据公司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择机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
公告编号:2024-069
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可能发生的募集资金变化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和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签署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或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对有关事宜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在已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调整各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实施进度、实施方式等;
6、聘请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8、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和有关审批机关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如需要)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9、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稳定股价预案、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10、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未尽事宜;
11、如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12、授权有效期: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
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他各项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