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108
证券代码:873867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
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年产1500吨重型特种材
1 料设备及4500吨海陆油 10,096.65 10,000.00
气工程装备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 7,343.76 7,300.00
3 营销中心建设 5,149.91 5,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691.19 7,600.00
合计 30,281.51 30,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全部需求,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等方式自筹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
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及
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4-108
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项 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抗风险 能力。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风险,保证募 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利用。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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