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问询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北京证券交易所: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开发
科技”)收到贵所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下发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 录
问题 1.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独立性...... 3
问题 2.进一步说明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39
问题 3.其他问题...... 60
其他重要事项...... 74
问题 1.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申请文件,公司前身为深科技计量系统事业部,2016 年,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及市场响应速度,正式公司化独立运营,成为深科技下属专业从事智能计量业务的子公司;深科技主营业务为存储半导体、高端制造、智能计量终端,其中智能计量终端业务通过发行人开展。
请发行人:(1)说明深科技智能计量业务板块业务的发展过程,历次募集资金投向智能计量业务板块业务的情况。(2)结合深科技各业务板块未来发展规划及截至回复日各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发行人业务在深科技合并范围内的占比及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资产、利润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智能计量板块业务在深科技整体业务中的重要性。(3)说明发行人与深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资金调拨机制或其他资金管理安排;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历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使用规划;发行人与其关联方是否存在“互保”或共用“资金池”等情形。(4)结合前述情况,以及深科技、发行人的内控制度等,说明发行人与深科技之间是否建立了风险隔离机制或采取相关措施,是否存在深科技及其他关联方风险向发行人传导的较大风险;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深科技是否相互独立,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是否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深科技智能计量业务板块业务的发展过程,历次募集资金投向智能计量业务板块业务的情况
(一)深科技智能计量业务板块业务的发展过程
深科技于 1994 年 2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深
科技上市时的主营业务为硬盘磁头、磁带机磁头、录像机视频磁头及磁鼓组件、磁卡机、386 和 486 电脑主机板及其相关的板卡的生产及销售,未涉及智能计量终端业务。
深科技于 1995 年开始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前期由于业务规模较小,未设立专门事业部进行管理。2005 年,深科技设立计量系统事业部(开发科技前身),专注于国际电表业务,主要面向境外客户。2006 年,深科技设立国内智能表事业部,专注于国内电表业务。计量系统事业部与国内智能表事业部自设立以来分开运营,人员、机构、业务、资产相互独立,且拥有不同的产品生产线,分别位于深科技生产基地大楼不同的楼层,其中计量系统事业部的产线为无铅产线,国内智能表事业部的产线为非无铅产线,二者所使用的原材料含铅不同,无法相互兼容。
2016 年 4 月,计量系统事业部开始公司化运营,因此在成都设立控股子公
司开发科技,原计量系统事业部相关人员、资产逐步转移至开发科技。
2017 年开始,由于深科技战略规划调整,国内智能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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