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873886 证券简称:瑞红苏州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63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该薪酬标准及薪酬方案制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东生、黄学贤、王则斌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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