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7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三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为中山市高鸿精密铝制品工业
有限公司及中山市思锐摄影器材工业有限公司,是由李杰和李石电于 2006 年 7 月 4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第三工业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 80%和 20%,各方投入资本已经
中山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正泰验字[2006]06030045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 年 11 月,李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0%的股权转让给李骥。2010 年 11 月,李
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0%的股权转让给李奇;李石电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0%的股权
转让给李奇。2012 年 2 月,李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的股权转让给李杰;李奇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李杰。上述转股后,李杰、李骥和李奇持股比例
分别为 80%、10%和 10%。
2012 年 6 月,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至 500 万元,各股东按原有持股比例以
货币出资,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各方投入资本已经中山百富勤会计师事务所中百验
字[2012]第 N-027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 年 9 月,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各股东按原有持股比例
以货币出资,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各方投入资本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深圳分所瑞华深圳验字[2016]4841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 年 12 月,李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7.994%的股权转让给梁振凤,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 13.328%的股权转让给李奇,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664%的股权转让给李骥。
同时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1,116.6412 万元,增资款 116.6412 万元由
新股东黄锐波以货币出资,此次投入资本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
分所瑞华深圳验字[2016]4841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转股及增资后,李杰、李骥、
李奇、梁振凤和黄锐波持股比例分别为 33.15%、10.45%、20.88%、25.07%和 10.45%。
2014 年 12 月,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1,116.6412 万元增至 2,332.8248 万元,增资款
1,216.1836 万元由股东李杰以房屋和土地作价出资,并由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增资的房屋及土地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同致信德报字[2014]第 081 号《资产
评估报告书》,此次投入资本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瑞华深
圳验字[2016]4841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增资后,李杰、李骥、李奇、梁振凤和黄
锐波持股比例分别为 68.00%、5.00%、10.00%、12.00%和 5.00%。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三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2016 年 4 月,中山市财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出资 300.00 万
元,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2,332.8248 万元增至 2,455.6050 万元,剩余 177.2198 万元
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此次投入资本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瑞华深圳验字[2016]4841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同时,李骥将 5.00%的股权转让给
李杰。增资及转股后,李杰、李奇、梁振凤、黄锐波和中山市财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股比例分别为 69.35%、9.50%、11.40%、4.75%和 5.00%。
2016 年 8 月,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正天通(2016)特审字 1701004 号《审计报告》,将本公司载止
2016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52,866,05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