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声 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接受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思锐光学”)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情况 ......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三、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二、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8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9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10
六、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 13
七、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情况 ...... 16
八、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
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 ...... 17
九、填补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意见 ...... 18
十、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 18
十一、关于发行人创新性核查意见 ...... 18
十二、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22
十三、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 30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37
附件 1: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 39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情况
成员 姓名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武剑锐先生于 2015 年 8 月注册为保荐代表人,具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江
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金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改制辅导;沃尔核材(股票代码:002130)2011 年
武剑锐 配股项目工作;参与富春环保(股票代码:002479)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参与维业股份(股票代码:300621)创
业板 IPO 项目;参与长江材料(股票代码:001296)IPO 项
目并担任保荐代表人;参与长江材料(证券代码:83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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