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声 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接受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思锐光学”)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一、发行人概况及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3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5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5
(五)本次发行概况...... 13
二、本次发行符合上市条件及所选择上市标准的说明...... 14
(一)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决策程序...... 14
(二)本次发行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15
(三)本次发行所选择具体上市标准...... 18
三、保荐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况...... 18
四、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9
五、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19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20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21
八、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21
一、发行人概况及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Guangdong SIRUI Optical Co., Ltd.
注册资本 5,456.56 万元
证券简称 思锐光学
证券代码 873911
法定代表人 李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7 月 4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第三工业区厂房
联系电话 0760-88204028
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
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
光电子器件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软
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
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外)。】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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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