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8
公告编号:2024-113
证券代码:873911 证券简称:思锐光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五桂山第三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君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财政部依法采取暂停业务活动 6 个月的行政处罚,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
公告编号:2024-113
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 1 年。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各方已就上述变更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财政部依法采取暂停业务活动 6 个月的行政处罚,为确保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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