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8
公告编号:2024-117
证券代码:873911 证券简称:思锐光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股东李杰与股东中山市财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授权代表人为同一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56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117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财政部依法采取暂停业务活动 6 个月的行政处罚,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 1 年。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各方已就上述变更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2、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54,565,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与会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财政部依法采取暂停业务活动 6 个月的行政处罚,为确保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2、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117
同意股数 54,565,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与会股东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