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125
证券代码:873911 证券简称:思锐光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五桂山第三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5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君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半年度
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公司 2021 年度、2022
公告编号:2024-125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 披 露 的 《 2021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容 诚 审 字
[2024]518Z0898号)、《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897号)、《2023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896 号)、《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895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2024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1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公告编号:2024-125
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1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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