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73981 证券简称:正导技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股票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公告编号:2024-051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基于本次股票发行工作的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具有为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保荐、承销、法律及审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聘请上述中介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完成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共享,能够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