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公告编号:2024-065
证券代码:873981 证券简称:正导技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公告编号:2024-065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供网络或其他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
有权按照本细则的规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投票方式等有
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发布后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业务规则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
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征集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且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进行。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条 公司应当核对并确认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中的股东会议案、回避表
决议案及回避股东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 股东会表决结果及决议
第九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
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第十条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公告编号:2024-065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第十一条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第十二条 同一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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