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证券代码:873981 证券简称:正导技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草案)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浙江正导电缆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037210421208。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Zhengdao Technolog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正导路 8 号,邮政编码:
31301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秉承“以优质的产品服务客户,奉献社会,发展自己”的经营理念,一如既往遵循“团结、务实、专业、创新”的企业精神,做专做精,做特做新,以优质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与各行各业用户携手并进,共创通讯事业辉煌未来。
第十四条 经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光缆制造;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湖州市练市镇湖盐东路18 号,湖州市练市镇湖盐西路 69 号)。
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依法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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