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873981 证券简称:正导技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0799 号),并拟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
2024-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褚松水、应朝阳、吴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董事会组织内部人员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并出具了《关于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800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褚松水、应朝阳、吴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等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1 年-2024 年 6 月 30 日非经常性损益表明细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
具了《关于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801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9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褚松水、应朝阳、吴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前期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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