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874070 证券简称:天广实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北京 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职权,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可在其职权范围内,将其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其他一位或多位董事或总经理行使,具体权限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应当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作出,并且有明确具体的授权事项、内容和权限。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授权董事长或个别董事自行决定。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和业务经营需求设立四个专门委员
会:
1、战略委员会;
2、审计委员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提名委员会。
第七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与
专门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因触及前款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八条 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制定其成员的组成规则、具体议事或业务规则,
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为其职责范围之内的事务聘请专业中介机构提供
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
审查决定。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或者不召集的,
视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规定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每年度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会议召
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十三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过半
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书面提议应写明如下内容:
(一)提议的事由;
(二)会议议题;
(三)拟定的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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