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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6 19:48:14 股吧网页版
天广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874070 证券简称:天广实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包括股东和其他在公司享有投资收益的主体)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 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五条 公司应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可做专题培训。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
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可以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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