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6
公告编号:2024-170
证券代码:874070 证券简称:天广实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根据《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公告编号:2024-170
们同意该议案。
(三) 《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 《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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