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或“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西部证券委派邹扬、贺磊、彭鹏、奉林松、潘俊成、郭唱、张睿婷、曾晋、欧庭基、刘丞宇、周汐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邹扬、彭鹏、贺磊、奉林松、潘俊成具备保荐代表人执业资格。
本期参与辅导人员目前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四家,其中邹扬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法律、会计及股票承销及上市辅导工作经验,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2、接受辅导人员
接受辅导人员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进展报告的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
下简称“本辅导期”)。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工作、组织辅导培训、开展专题讨论会、函证、实地走访、访谈高管人员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对湖南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整改函进行规范整改
上一辅导期,湖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年报现场检查,并下发相关问题整改函。本辅导期内,西部证券组织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各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及整改,协助顶立科技完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部决策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辅导培训
本辅导期内,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辅导机构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顶立科技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新国九条”、“证监会十六条”等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
确信其深刻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北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新三板持续督导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本辅导期
内,辅导机构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指导、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前审查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指导公司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事前审查,督导公司及时、规范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指导公司完成项目投资、董监高任职等信息披露工作。
4、组织与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积极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点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目前尚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并讨论北交所上市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进展,并督促相关主体就相关问题认真整改、规范运作。
5、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继续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重要的客户、供应商进行了函证、实地走访;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对主要股东进行了访谈;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前往主要银行现场打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个人流水等。
(四)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