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4139 证券简称:中大监理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沙中大监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沙中大监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中大监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郭爱国、陈玉凤、陈文峰、李继宏、雷宁宇、曾夫、赵艳伟、郭燕、曹颂、郭建文、赵立忠、邓奇庆、李萱、袁激扬、黎初生、欧华辅、颜常青、何朝阳、龙腾辉、许双斌、潘旦、刘平、张世龙、黄晟、马金光、李文玉、郭忠彩、沈虎、丁龙飞、曹智纲、彭创、朱瑞丰、樊亚涛、唐理卓、黎文、刘芳、胡石英、王艳兵、王敏、宋辉、向昕羽、曹子卫、李婕、李传华、刘强、何嘉雄、邓伏秋、丁乔权、张天利、禹鑫华共 50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7 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公告编号:2024-054
综上所述,经过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郭爱国、陈玉凤、陈文峰、李继宏、雷宁宇、曾夫、赵艳伟、郭燕、曹颂、郭建文、赵立忠、邓奇庆、李萱、袁激扬、黎初生、欧华辅、颜常青、何朝阳、龙腾辉、许双斌、潘旦、刘平、张世龙、黄晟、马金光、李文玉、郭忠彩、沈虎、丁龙飞、曹智纲、彭创、朱瑞丰、樊亚涛、唐理卓、黎文、刘芳、胡石英、王艳兵、王敏、宋辉、向昕羽、曹子卫、李婕、李传华、刘强、何嘉雄、邓伏秋、丁乔权、张天利、禹鑫华共 50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重新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长沙中大监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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