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青岛卓英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卓英社”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卓英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备案
广发证券与卓英社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签署了《青岛卓英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
之辅导协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监管局”)报送了卓英社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备
案申请材料,青岛监管局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受理卓英社的辅导
备案申请资料。
(二)辅导人员
广发证券负责本期辅导的主要工作,同时协调安排了公司新聘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律师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参与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包括冯婧、袁军、徐东辉、李敬昌、邢栋、何乐为、陈龑、王可蔚,辅导小组组长为冯婧,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上辅导人员均系广发证券的正式在册员工,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券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能够胜任辅导工作。
本期新增辅导人员徐东辉、王可蔚,本期减少人员为易达安、邱睿、仝育鸣,新增辅导人员情况如下:
徐东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投行华东三部总经理。主要负责或参与赛福天 IPO、苏利股份 IPO、如通股份 IPO、新美星 IPO、金陵体育 IPO、华脉科技 IPO、华辰装备 IPO、万德斯 IPO、新洁能IPO、标榜股份 IPO、美邦股份 IPO 等,以及百川股份定向增发、苏利股份可转债、新洁能定向增发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王可蔚:保荐代表人,国际商务硕士及应用金融学硕士,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曾参与山东路桥(000498.SZ)、金岭矿业(000655.SZ)、皓宸医疗(002622.SZ)等多个项目的尽职
调查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三)辅导时间和方式、接受辅导人员
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第三期辅导工作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辅导方式: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现场访谈、中介机构沟通、问题咨询与回复、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接受辅导人员:辅导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的工作重点在于继续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公司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证券市场法规知识,掌握与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其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继续指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进行《刑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知识的学习,增强辅导对象的法规、法律意识。
2、继续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3、继续督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等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和研发管理体系,督促公司加强外部审计并逐步建立内部审计部门。
4、督促公司完善内部信息管理和控制系统,确保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访谈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商业模式和整体运营情况。
6、对公司研发情况进行核查,了解公司研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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