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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7:39:06 股吧网页版
北琪医疗: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4258 证券简称:北琪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二)负责联系监事会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三)负责董事会的对外联络工作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及联系下属公司董事会;

(四)管理公司股权、证券和有关法律文件档案及公司董事会与下属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

第五条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间,应当以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有权机构聘任议案审议通过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第九条 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拟辞职董事或者监事仍应当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十条 董事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的具体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移交所承担的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第七条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十三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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