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7:40:03 股吧网页版
北琪医疗: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4258 证券简称:北琪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股权(含股票)和委托理财等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依法行使股东职权,促使子公司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其对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做出修订。

第七条 公司项目负责部门牵头编制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投资效益评估。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做好公司对外投资的收益管理。对投资收益应及时返回公司账户。财务部要及时掌握各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进行评价考核并向公司决策层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意见。

第九条 公司审计人员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进行审计,以及对对外投资进行定期审计,并向公司提交报告。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投资项目须根据投资金额及授权权限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来决定对外投资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如果达到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的,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
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除应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公司章程》和《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项目分次投资的,以其累
计数计算对外投资的数额。

第十五条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股权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的规定。

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将该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