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江苏申达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江苏申达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检验”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引》),财通证券对申达检验主要业务、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申达检验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申请挂牌公司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况
本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本主办券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申请挂牌公司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财通证券推荐申达检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尽职调查指引》的要求,对申达检验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服务及业务、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财务状况、持续经营、发展前景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部分董事、监事、员工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及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1)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问题、(2)个人卡收付款问题、(3)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4)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长等问题;项目组已经出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申达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根据项目组对申达检验的尽职调查情况,本公司认为申达检验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一)主体资格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江苏申达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常州市
晋陵建设工程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 年 9 月 16 日,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
司在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2023 年 3 月 31 日,江苏申
达检验有限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210Z0017 号验证,并经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最近两年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业绩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连续计算。
因此,申达检验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条件。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检验检测服务,形成了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为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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