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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18:36:57 股吧网页版
金钛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一)》,该议案尚需通过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六条 公司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
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公司依照前款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违反上述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公司分配利润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
数应当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且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利润分配申请之日至实施完毕期间,应当保持总股本和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变。
第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缴税款的,公司应说明扣缴税款后每 10 股实
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第九条 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中
小股东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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