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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3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7440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
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的信息披露,郑重承诺如下:
一、公司承诺
(一)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构
成欺诈发行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后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确定(若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进行除权、除
息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
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三)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向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的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
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告编号:2024-026
(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在公司的控股地位,促成公司及时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有)。
(三)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的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的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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