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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0
公告编号:2024-100
证券代码:87440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逸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1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李逸飞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及时就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100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5 年至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常州苏天鸿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332.26 万元、476.51 万元、293.69 万元;与关联方广州纵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8.41 万元、354.57 万元、242.90 万元。
公司未及时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十三条和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李逸飞未按《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逸飞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李逸飞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100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众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9号)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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