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5
公告编号:2024-089
证券代码:874406 证券简称:金红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海彬、许向阳、傅卫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思斌、彭习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二届董事会产生后自动卸任。
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拟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尚未
公告编号:2024-089
解除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3、同意提名陈海彬、许向阳、傅卫东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彭习锋、陈思斌二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思斌、彭习锋
2024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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