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2
怀化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怀化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销售与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995.54 万元、27,334.24 万元和 16,186.42 万元,主要来源于电感器和变压器等产品的销售。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占比分别为 84.99%、83.18%、86.18%。请公司:(1)结合产品类型、行业环境、价格变动等方面,补充披露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上涨的具体原因,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合理性;(2)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补充披露关于客户集中度高有关事项;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客户集中度高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如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合作历史、产品或服务可替代性、目前在手订单情况、期后新增订单、可比公司相关情况,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如其停止或减
少对公司的产品采购,是否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是否对其构成重大依赖及减少客户依赖的具体措施和有效性;(4)按照产品类别,分析并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一致,对比同行业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毛利率,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5)补充披露公司主要订单获取方式,及各类订单获取方式下获取收入的金额和占比,说明与公司业务特点、客户类型是否相匹配;(6)补充披露公司深加工结转的具体业务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分析说明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分别补充披露寄售模式和深加工结转模式下各期收入金额及占比;说明公司如何确保寄售模式下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7)说明公司关于退换货的相关机制,报告期发生退货或质量赔款等的具体原因及占比;预估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8)结合公司客户业务规模、集中度、下游客户行业景气度、在手订单及期后新增订单、期后业绩实现(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等情况,说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走势及可持续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发函和回函情况、函证样本的选择方法、函证比例、回函比例、总体走访情况及走访比例、收入的截止性测试等;结合公司业务,说明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合理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报告期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
确意见。
2.关于经营合规性及土地房产。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1)2023 年 10 月,深圳分公司因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情形被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处 6 万元罚款;2021 年 5 月,公司因申报的相关商品法定第二数量与实际不符被怀化海关处 0.8 万元罚款;(2)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3)公司已对公司部分租赁房产无房产证作重大风险提示;(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以应对公司临时性用工需求增加情况。
请公司补充说明:(1)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分析依据及其充分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具体内容,公司对危险化学品的取得、运输、存储、使用、处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等程序,具体使用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具体要求,相关内控措施及有效性;(2)公司是否存在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事项被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模拟测算报告期内未缴纳社保、公积金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扣除应缴费用后是否仍符合挂牌、进层条件;(3)补充披露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租赁房产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租赁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原因、无证建筑物的具体用途、占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总面积的比例,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结合无证建筑物的明细及用途,量化分析前述建筑物若无法取得产权证书或存在被拆除风险,对公
司资产、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所产生的具体影响,说明公司采取的规范措施,公司是否面临搬迁风险,如搬迁是否涉及重新申请相应业务资质,测算搬迁费用,扣除相关费用后公司是否持续符合挂牌条件、进层条件;(4)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必要性,是否存在劳务派遣单位为公司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其资质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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