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4
证券代码:874500 证券简称:杰理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公司 2024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公司、投
资机构、新闻媒体、股东等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尚未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视为重大损失);
(六)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情况及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 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八)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
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四)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五)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九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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