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4
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874500 证券简称:杰理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公司 2024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运作和职责权限,切实保护股东利益,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珠海 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 取利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
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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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 3 年,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可连聘连任。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九条 董事会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
(一)出现本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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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续 3 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交所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辞职应以书面形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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