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新材: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4508 证券简称:天健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雄翠、王丽坡近期提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持股平台《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和智、农晓东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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