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74655 证券简称:中鹏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和电话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万鹏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9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
度拟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 审批的额度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保理、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 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落实的具体要求为准。融资期限内, 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意接受公司及/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鹏及/或杨培忠及/或宋旭及/或吴 德富及/或公司的子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鉴于上述相关融资条件和细节尚待进一步沟通和落实,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长负责融资事项的具体实施,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 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前述事项额度的有效期为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 31 日止,并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健南、徐平、胡晓洪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万鹏、杨培忠、万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
综合融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中长期借款、保理、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 2025 年度前述
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前述事项额度的有效期
为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并在有效期限内
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继续租赁万鹏、杨培忠位于佛
山市南海区丹灶金沙盘金路 9 号房产,本次房产租赁年度租金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360 万元,租赁面积不超过 18,000 平方米,租赁面积范围包括厂房及空
地,其中厂房的租赁单价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每平方米、空地的租赁单
价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每平方米,租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范
围内,董事会拟授权总经理决定签署及后续变更 2025 年度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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