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以来,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把“四关”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平安稳定有序。
严把组织部署关,突出重点环节。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国家、省、市局工作专班设置,迅速组建县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19项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压紧压实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严把质量安全关,加大监督力度。遂溪县监督管理局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企业、维修店铺为对象,重点检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未建立进货验收制度、销售未标明中文厂名厂址以及执行标准、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配件问题;是否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实际出厂合格证保持一致、更换或增加大容量蓄电池、提供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等情况;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严把主体责任关,督促企业落实。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经营企业现场签订《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规范经营承诺书》,督促企业大力开展自查自纠,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并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合法、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严把群众意识关,注重宣传引导。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边执法、边普法、边宣传”,积极向经营主体和群众宣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800余份。同时,加大信用惩戒和宣传曝光力度,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构建协同共治、齐抓共管格局。
遂溪县市场监管局多次出动执法人员,检查经营企业,发现部分企业未建立进货验收制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电动自行车销售等问题,已现场责令整改。
南方日报记者傅晓冰
通讯员吴观霞沈少伟王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