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消金渉违规改变信用保证保险赔付条款等被罚170万元
来源:蓝鲸财经
蓝鲸新闻7月6日讯(记者肖阳)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泉州监管分局披露发布处罚信息显示,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下称“兴业消金”)因五项违规事实,被合计处以罚款170万元。
具体来看,兴业消金的主要违规事实有,未按规定及时终止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将贷前调查关键环节外包、违规改变信用保证保险赔付条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由他人归集使用并偿还。
同时,时任兴业消金昆仑业务部总监蔡成钢,被给予警告。
兴业消金成立于2014年12月,目前注册资本53.2亿元,法人为戴叙贤。现由兴业银行控股,持股比例66%,泉州文旅发展集团持股24%,特步持股5%,福诚持股5%。
兴业银行2023年业绩报告中披露了兴业消金的数据,2023年末,实现营业收入112.30亿元,同比增长11.02%,净利润20.72亿元,同比下降16.89%。报告期内,兴业消金总资产为869.31亿元,同比上升13.94%,净资产为112.85亿元,所有者权益112.85亿元,同比上升19.53%;截至报告期末,兴业消费金融各项贷款余额864.11亿元,同比增长15.34%。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