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4 23:36:30 股吧网页版
DRG/DIP2.0发布!国家医保局:不得将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指标挂钩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赵冬芹

  7月2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研究制订了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库2.0版。要求原则上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换准备工作,提高支付方式规范统一性。

  截至2023年底,全国超九成的统筹地区已经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对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入,部分地方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反映现行分组不够精准、不够贴近临床等问题,希望国家对分组进行动态调整。为有效回应各方关切,国家医保局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收集医疗机构真实历史数据,其中DRG收集2020年以来78个城市的5371万条病例数据,DIP收集91个城市的4787万条病例数据,形成基础数据库。经过统计学专家的统计分析,依托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等开展几十场临床论证,广泛征求并吸收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地方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形成了2.0版分组方案。

  通知表示,提升结算清算水平,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要求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前一年度基金清算。定期向医疗机构反馈入组、结算信息。同时,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各地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全面清理应付未付费用,今年9月底前对2023年以前按照协议约定应付未付的医保基金开展全面清理。探索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管理范畴。

  民生证券研报指出,按DRG(病组)/DIP(病种分值)2.0版分组方案释放出对医疗机构和产业的极大善意,三年来各方对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得到了充分反馈和解决,如特例单议机制、探索除外机制、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效率、预付金管理等。政策出台利好创新药及创新器械发展,建议关注相关投资机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