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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0 02:15:40 股吧网页版
香港人为何偏爱支票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熊德志

  熊德志(香港金融从业者)

  记得早年看港剧时,经常出现的一个经典桥段,就是某霸道总裁想要用钱来摆平某事时,就大笔一挥,开出一张支票给某人,具体金额让某人自己填写。虽然故事纯属虚构,但香港人对支票的偏爱,却是不争的事实。其对支票的偏爱,可谓是植根于香港的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

  笔者初来香港时,收到的第一张支票,是一笔报销款项,是由公司财务签发的一张支票。我拿到支票后,在后面写上我的银行账户号码,再通过存支票的自助机存入我的银行账户,这笔报销款次日到账。

  笔者上个月办理游泳月卡时,也写了一张支票;给网球教练付费时,也写了一张支票;给朋友的美元转账,也写了一张美元支票。

  支票在香港的普及程度,并不亚于移动支付在内地的普及程度。各种政府和公共事业交费、缴税、发工资、转账、交学费、交保费、收付款、定金甚至罚款等,都可以使用支票。且支票跨行转账是免费的。

  前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曾在2015年10月29日写过一篇文章,文中写道,“相信很多市民都有使用支票的习惯,我也不例外。尤记得40年前第一次开支票户口,开出每张支票还要付5毫子印花税,以至填写支票时战战兢兢,总担心写错银码(笔者注:具体支付金额)或收款人名字,支票打回头,白浪费五毛印花税。时至今天,我仍然经常以支票支付”。

  当然,现在申请港元、人民币或美元支票簿不需要额外付款了。只要有个人银行账户就可以申请支票簿,且没有任何门槛。而且可以通过网上申请、通过自助柜员机申请或到银行柜台申请。这要看每家银行的具体安排。

  银行客户必须持有往来户口,又称支票户口,才可通过支票进行各类交易。其有别于储蓄户口,香港大多数银行的往来户口不会提供利息,主要作用是让客户签发实物支票或电子支票进行交易或日常支付。香港各大传统银行均提供港元往来户口,部分银行同时设有人民币或/及美元往来户口。目前虚拟银行则暂时未提供相关服务。

  客户申请支票簿时,除了可选择划线支票或现金支票(又称来人支票)外,亦可选择支票簿是否带有票根。通常银行会提供下列四类支票:无票根划线支票、无票根来人支票、有票根划线支票、有票根来人支票。

  划线支票及来人支票的区别在于,划线支票本身印有双平行斜线或直线,只能存入受款人的银行户口,不能直接兑换成现金;来人支票则可直接兑换成现金,如果发票人未有在支票上划去“或持票人”文字,所有持票人均可兑现该支票。不过,付款人可手动画上双平行线,使其成为划线支票。

  香港较多使用的是以实名计名的划线支票及有票根来人支票,有票根来人支票可以开现金支票,也可以自己划线变成划线支票。

  若捡到了他人的划线支票也是不能兑现的。除非同名同姓,或是“或持票人”没有被划去的无划线支票。但通常情况下,出于风险考虑,大都会使用划线支票,一旦划去“或持票人”,该支票便成为抬头人支票,仅限于受款人才可兑现或背书,因划线支票须存入受款人账户,而非“见票即付”。如划线支票上写有“限入受款人户口”字样,即便受款人在支票背书,也不可转交划线支票予第三者。

  香港的支票,只要不影响清晰度,都不会影响使用。支票只要不是数字金额写错了,其他信息还可在支票上修改,只要付款人在修改处签名确认。支票开出后,6个月内都可以存入银行,比如在当年1月1日收到支票,在7月1日前都可存入银行。

  支票票根是用来记录该支票的相关资料,以供发票人(付款人)日后参考该交易记录。发票人可在票根上填写收款人名称、交易金额、出票日期及相关信息等。

  包括港币支票、人民币支票和美元支票在内,开支票都非常简单,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日期、祈付(受款人姓名)、大写金额(中文或英文书写)、小写金额、付款人签名。所有文字须顶格书写,不能留下空隙,以确保不能加入其他文字或数字。

  在全球范围内,支票的历史及演变已经超过了360年。按照学术界的一般定义,世界上第一张支票于1659年在英国诞生,由付款人在一张普通纸张上自行写上支付指令,收款人将该支票存入收款银行后,由收款银行与付款银行协调票银交收安排。

  现在的支票当然与360多年前的版本有了很大的不同,支票实现了标准化、自动化及影像化。首先,银行会根据行业规定及安保要求,先由客户提交申请,银行预先印制支票并邮寄给客户使用。这类支票本身具备基本的防伪特征,如附有银行水印并以特殊纸张印制;支票上同时有以特殊油墨及字体显示的付款人账户号码及支票号码,有助银行自动化处理。同时,香港本地支票集中由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结算公司”)清算,银行间无须再进行双边安排。

  虽然电子支付日趋普及,实物支票在很多地区仍广泛使用。根据国际结算银行的数据,2014年,美国处理140亿张支票,英国处理6.5亿张。支票在香港这一弹丸之地的使用量也相当庞大,每年发出1.5亿张支票,其中5千万张为同行结算,不需中央清算处理。

  结算公司为香港银行公会会员(即香港的持牌银行) 提供银行客户的港元、美元及人民币票据结算服务。票据包括支票、汇票、本票及汇款通知书等(统称为“票据”)。票据在交换日提交到结算公司,结算公司将票据处理后,在交换日午夜时开始派发给付款银行。付款银行会查核收回来的票据,然后在下一工作日 (交换日+1日)把任何未能兑现的票据交付予结算公司。同业的票据结算会在交换日+1日进行。如票据交换日为星期五,则结算会在下星期一早上进行。为了降低结算风险,票据是在减去退票后作净额结算的。

  相较电子支付,支票在使用上确实有所不便。付款人要将实物支票交给受款人,受款人要将支票送往银行存票。此外,支票需要人工操作,银行和企业需要投入一定资源处理。据美国的一个调查发现,企业平均要花1.5美元处理一张支票。而香港银行处理每张支票的成本平均要15港元,银行因此每年花费超过20亿港元去处理支票。为了鼓励民众转用电子支付,英国支付委员会曾考虑由2018年起全面取缔支票,但因遭受庞大的舆论压力而搁置。

  既然使用支票并不是最方便的选择,为什么香港人还如此偏爱支票?其背后有两个逻辑。

  其一,香港支票具法律效力。香港支票受《香港法例》第19章《汇票条例》监管,支票是以银行为受票人的汇票。从法律角度界定,支票涉及发票人(付款人)、受票人(银行)及受款人三方,即代表银行担当了受票人的角色。这无论对付款人或是受款人,均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因此,大部分个人及企业在进行重要商业交易时都会使用实物支票,如买楼或租赁房屋。笔者家庭早年在香港租赁房屋时,也是采取以支票的方式进行付款。

  由于支票适合处理商业来往较大金额的交易,银行收到支票后,会核对支票内的日期、金额、发票人的签署等,确保信息无误后兑现支票。如涉及法律诉讼,支票上的相关历史记录、日期、笔迹更可能成为有力的法律证据。

  其二,支票有别于其他电子支付或转账,受款人无须向付款人披露自己银行的账户。受款人可在收取支票后再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存入哪个银行账户,从而做到对自己银行账户的保密。付款人在支付相关款项时,只需写上受款人姓名、具体金额和日期,而无需知晓受款人的账户号码。受款人收到支票后,可提取现金或存入银行,或再对支票进行背书转让。当然,这要视付款方开具的支票类型而定。

  此外,支票亦具备核实身份的功能。以证券账户为例,客户以邮寄方式开户及存入资金时,均需要寄出印有客户本人姓名及本人签署的银行支票,才可以完成交易,从而降低客户证券账户被冒用的风险。

  支票还有一个好处是,如果受款人没有银行账户,现金支票和银行现金本票都是对其友好的支付方法。其分别在于:选择银行现金本票支付,付款人需要提早准备好款项,而现金支票则只需确保在对方兑现时,支票账户内有足够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支票户口和储蓄户口通常是同名下的2个账户,付款人开出支票后要及时往支票户口转账。若支票户口没钱,对方就无法承兑。如果付款人支票户口没有足额款项兑付,支票则会被退票,并将被银行收取退票手续费。

  如果发票人(付款人)涉嫌故意发出空头支票,在香港属于刑事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18B条,涉嫌“以欺骗手段逃避法律责任罪”。

  为了实现支票的方便、快捷、安全、环保,2015年12月香港开始推出电子支票。所谓电子支票,是纸张支票的电子对应本,但无需实物签署、发出、传送及实物入票。其实是电子或数字支付的一种,只不过是使用一个与支票影像相似但以PDF格式保存和传送的电子档案。电子支票突破实物支票的限制,将整个支付流程全面电子化。与实物支票比较,电子支票具备更严谨的安保措施。其使用高安保水平的数字加密签署,足以防止任何人于开票后篡改支票上的任何数据信息。数字签署的另一个好处,是避免手写签名与银行内部记录不符而出现退票的情况。与实物支票相比,电子支票并不需要在支票上签名,避免签名被冒用的风险。

  此外,电子支票完全打破了地域限制,让付款人及受款人无论身在何地都可以开票及存票。假如付款人正在外地,可即时通过电邮和社交软件发送电子支票给对方。由于使用数字签署,电子支票即使在发送过程被人截取,也不会对付款人造成金钱损失。不论身在何地,受款人只要收到电子支票,亦可即时通过网上银行或结算公司的入票平台存入香港银行的账户。对于企业而言,电子支票的整个流程可自动化处理,省却实物支票的繁琐步骤。银行亦可以省去大笔处理实物支票的成本。

  本报专栏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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