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调整聚乙烯期权限仓标准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大商所8月26日消息,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聚乙烯期权限仓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聚乙烯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20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