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3 06:14:39 股吧网页版
市住房建设局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扶持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李秀瑜)为进一步促进深圳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建设局发布有关通知,组织申报2024年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经评审认定为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择优给予资金扶持。

  申报条件有哪些?根据《通知》,由建设单位申报,或由建设单位牵头与主要参建单位(设计、施工、EPC)组成联合体申报。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时间不得超过竣工验收后三年。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万平方米或群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万平方米,特殊项目可适当放宽建设规模条件。项目在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上具有较好的示范推广效应,做法可复制、可推广,取得较好的环保、经济和社会效益。

  市住房建设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必要时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现场检查。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告。

  需要提醒的是,已认定为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范例项目、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本次无需重复申报。

  经评审认定为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范例项目、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可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择优给予扶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