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县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及转让年限政策
来源:新京报
10月7日,海南省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澄迈县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称,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并于2024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称,大力支持住房消费,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须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
按此前澄迈限购要求,海南省户籍家庭家庭限购2套,多孩家庭可再增加1套。非海南省户籍家庭需缴纳24个月社保或个税,可购买1套。在限售方面,在澄迈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方可转让,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年方可转让。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澄迈出台优化人才住房政策的新措施。经认定持有有效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才,或公开招录、选调、调任、转任及其他形式到澄迈县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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